我國潤滑油消費稅實施價內稅,從原料基礎油開始征收,原料及成品間可抵扣,經過層層抵扣最終轉嫁到下游消費者。對于生產煉廠而言,生產成本的變相增加最終將反應到價格體系當中,對于基礎油生產煉廠而言影響并不是太大。對于貿易商成本壓力一般往下游轉嫁。調和廠是成本主要承擔方之一,拖累資金鏈周轉,加劇生存壓力。消費者為消費稅埋單,承擔主要成本,一定程度上促進理性消費。
價格組成機制是:
國產基礎油價格組成:(生產價格+消費稅)*增值稅
進口基礎油價格組成:(CFR*匯率*關稅+消費稅)*增值稅
值得一提的是,潤滑油產品中有幾種油品是免征消費稅的,變壓器油和導熱油因屬于絕緣油類而享受免征消費稅的政策。粗白油或者工業白油因為其工藝問題,也免征消費稅。 部分煉廠在開具基礎油的票據時將名稱定義為粗白油油料和導熱油油料,以此來達到規避消費稅、只征增值稅的效果。盡管這兩種名稱的產品價格要低于基礎油產品,但下游調和企業如果不是生產變壓器油和導熱油則將自己補交消費稅,按照現有價格來測算,其實是得不償失的。隨著稅務稽查力度的加大,下游調和企業在采購時將更加青睞于正規的基礎油產品,對于以更名規避消費稅的企業而言也將有很大的限制作用。
消費稅的稅率也不是一成不變,以下是消費稅稅率歷史沿革。